中國工程承包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到海外做項目,就像“出海”,會遇到預見不到的狀況,遇到驚濤駭浪,但出海也會給我們帶來機會,出海才能打到大魚,出海才能鍛煉我們的隊伍,才能使企業在國內和國際兩個市場都得到發展。到海外做項目,還像“夜行”。很多東西是看不清楚的,很多情況只有到了眼前才知道,這也帶來很多風險。畢竟,我們做海外項目沒有國內項目經驗那么多,不像對國內情況那么熟悉,沒有在國內市場上的預期那么準,沒有在國內遇到問題時有那么多的解決辦法。這就是我們在國際工程中的風險和挑戰。
從總體上看,中國工程承包企業在國際工程中的風險主要存在于七個方面。
匯率風險
在現階段,匯率風險是個突出的風險。匯率風險給施工企業“走出去”帶來巨大的挑戰,因為大多數情況下給承包商支付的是美元、歐元、日元或港幣。把2005至2011年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做下對比:2005年11月4日中國銀行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買入價是806.79,到2011年11月4日是633.55,相當于原來的1元錢變成了0.79元,這就給我們帶來一個問題:美元折算成的人民幣明顯變少了,而我們在報價的時候,使用的勞務人員、設備、機具,甚至很多材料多是國內采購,要用人民幣來支付,這樣,美元對人民幣的貶值或者說人民幣的升值就給用人民幣支付的承包商帶來巨大的壓力。從1變成了0.79,基本上就使我們傳統的低價優勢抵消殆盡了,這是一個非常重大的挑戰,所以我們在做項目決策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匯率對項目的影響。
我們還要關注工程所在國匯率的情況。比如,在哈薩克斯坦某工程項目中,哈薩克斯坦國家銀行2009年2月宣布美元對堅戈兌換價從1比120調為1比150,堅戈貶值25%。我國承包商與業主簽訂主合同的支付幣種為堅戈,承包商與供貨商簽訂的國外進口材料設備合同的支付幣種為美元,這就相當于我國承包商凈得減少了25%。又如在莫桑比克世行貸款某項目中,項目金額980萬美元(美元占75%,當地幣占25%)。合同簽署時,美元兌人民幣1比8.27,美元兌當地幣1比24000。項目實施中,美元兌人民幣1比7.2,美元兌當地幣1比17000,承包商匯率損失70多萬美元。可見,工期越長,給我們帶來的匯率風險就越大;如果是短平快的項目,匯率風險就會小得多。
但匯率是把“雙刃劍”,可能給我們帶來損失,也可能給我們帶來收益。
以科威特某項目為例,該項目采用科威特當地幣第納爾,由于第納爾與美元脫鉤由原來的1第納爾兌換3.65美元變為1第納爾兌換3.77美元,承包商得到的工程款是第納爾,采購支付的是美元,這樣第納爾匯兌成美元增加,為承包商帶來約3000萬美元的匯兌收入。這就是東道國匯率對美元的變化可能給承包商帶來的收益。
總體上來看,對于匯率風險的預防,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外匯的走勢,既了解人民幣、美元、歐元、日元、港幣,還要了解我們的項目所在國當地幣的匯率走勢,要爭取盡可能地選擇能夠升值的幣種。另一個傳統的方法就是套期保值、鎖定匯率,相當于銀行承擔匯率的風險。當然,這樣的話,把風險規避了,也把將來收益的可能性規避了,而且銀行也要求一個對銀行有收益的匯率水平來確定匯率。
對匯率問題,在投標的時候就要想到如何進行決策,可以把匯率的問題、支付的問題和采購的計劃做一個策劃。比如在人民幣對美元不斷升值的情況下,我們直接用美元來采購國外物資比用人民幣來采購國內物資的收益就會大、風險就會小。對于大宗采購可以用期貨、期權這樣的方式來進行策劃,如通過定遠期的采購合同,把匯率風險轉移給供方。
國家風險
國家風險,包括政權的更迭、內亂、民族沖突、經濟通脹等。談起國家風險,我們馬上會想到利比亞、伊拉克。我們曾經做了一個統計,中國在利比亞在建大型項目50個,涉及合同金額188億美元。在利比亞動蕩剛發生的時候,中資企業就開始有組織地撤離,在撤離之后,2011年3月利比亞撒哈拉銀行向部分中國承包商發出預付款保函索賠,對每家企業的索賠額度均達上億美元。一般預付款保函是要按預付款數額的百分之百提交,這種保函,多是無條件保函,只要向銀行提出,銀行就會把保函數額扣掉,不需要提供證明、不需要申辯,造成的損失非常大。此外,利比亞動蕩還給中國工程承包企業造成固定資產的損失、原材料損失、應收賬款損失、人員撤離費用損失;還有履約保函,如果業主通過履約保函索賠,索賠額度可達合同總額的10%~20%,風險巨大。
關于國家風險,再舉兩個例子。沙特阿拉伯是一個石油大國,在該國承包工程要求代理制,外國承包商不能直接進入沙特承攬政府項目,只能通過當地代理的名義,名為代理實為總包。法律規定,代理必須是本國公民或企業,雖規定代理費不超過5%,但分包商實際代價和風險很高。又如泰國的某房建工程,2006年,中國承包企業把幾千萬的履約保函發到對方沒幾天,泰國發生軍事政變,而新政府對前政府簽的合同一概不承認,幾經周折才把履約保函追回。這屬于國家動蕩、政變帶來的巨大風險。還有某些國家在財力枯竭情況下拒付債務以及制裁和禁運等問題。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每年12月會發布一份《國家風險分析報告》,對過去一年世界各主權國家風險態勢做出的專業判斷。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表現形式多樣,舉例如下。
如無故不退還保證金,例如在中東的有些國家,拿到質保金非常困難,在這些國家我們要預計到,如果質保金拿不到的話,我們應該采用什么策略,使得即便在質保金拿不到的情況下,也能盈利。如果在這種情況下再采用低價的策略,風險就很大。
又如中國承包商將勞務分包給了當地公司,合同簽訂后,按約向對方支付了預付款,但分包商卻以各種理由遲遲不進場。我承包商與當地石料供應商簽訂了正式合同,約定了單價、數量等條款,并支付了預付款,但項目實施中,由于周邊有其他工程項目上馬,造成當地石料供不應求,材料供應商要求提高單價,否則終止協議。這些都是信用風險。
還有一個中東某國際機場項目的案例,教訓非常慘重。這是一家著名的大型施工企業承包的項目,該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但缺乏在國外施工的經驗。在施工中,需要業主支付工程款,但對方總是找各種借口拖延。中國公司沒有及時提出并獲得由于對方不支付工程款而給我方造成損失的索賠,也沒有采取暫停工作的措施。后來,該承包商將建筑材料花巨資從國內運往工地,主體結構建造完,對方仍拖欠巨額工程款,只有停工。結果對方將該公司近三千萬美元的履約保函全部扣除,上億美元的項目收到的工程款才幾百萬美元。最終該公司慘淡撤出,損失慘重。
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地質、氣象、水文、交通、施工用道路、供水、供電、通訊、地方材料及大宗材料來源及供應、現場臨建、生活營地、預制廠建設、租賃設備供應、當地勞務來源、生活物質供應、醫療設施等。需要我們的企業仔細研究招標文件,還需要做項目現場踏勘。有些企業根本就沒有去那個國家就投那個國家的標,只靠聽取代理的片面之詞;或者按照A國的環境和價格水平來定B國的方案,誤以為A國與B國差不多,實際可能會有數量級的差異,這樣造成的損失非常大。如科威特某水廠建設項目,由于項目地處沙漠地區,我國承包商想當然地認為沙漠地區地質條件應以松土為主,開挖較為容易,在地質勘查方面沒做工作。開工后發現地下有大量巖石,實際開挖成本高出很多,承包商損失巨大。又如北非某國房建項目,項目所在國為了保護本國就業,對外籍勞務工人入境有嚴格的限制條件,而該國又嚴重缺乏熟練的技工,加之當地政府辦事效率低下,中國勞務人員的簽證辦理十分困難,給承包商造成用工風險。
通貨膨脹風險
即項目所在國通貨膨脹帶來的風險,發生于用當地貨幣來結算的情況,結果用當地貨幣采購的價格增加了,尤其是在固定價格合同、沒有調價條款的情況下。關于通貨膨脹,我們看一組數據(見表1),這是根據2007年的估計超過13%的各國通貨膨脹率。我們發現,這些通貨膨脹率比較高的國家很多是我們的主要項目所在國,所以通貨膨脹風險也應該慎重考慮。
表1 超過13%的主要國家通貨膨脹率(2007年估計)
人身安全風險
這是近幾年來開始出現的中國海外承包商面臨的一個特別突出的風險。筆者根據外交部網站2004年1月至2011年5月公布中國工程企業在亞、非兩洲發生的非工作內容導致的人身傷害事故做了初步統計(見表2),從中可以看出中國工程企業海外人身事故發生國別、數量和事故原因的概況。
表2 中國工程企業海外人身事故初步統計
合同風險
前面講的主要是系統性的風險,除此之外,我們還會遇到合同風險。其實工程承包合同就是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分配風險,而合同的起草權掌握在業主的手里,結果會把大量的風險分配給承包商。
以1999年版FIDIC施工合同條件為例,承包商主要的風險有以下方面。
承包商承諾的充分性條款帶來的風險。如承包商承諾充分獲得對投標書或工程產生影響的資料,承諾現場、環境、地下水文、氣候條件等滿足要求,承諾中標價的正確性和充分性及義務的充分性等。承包商承諾的充分性極大地減少了承包商申辯的機會。
生產設備、材料或工藝缺陷風險。該風險不僅貫穿于整個施工過程,而且延續到工程竣工之后,但引起缺陷的原因可能是由設計或其它非承包商的原因引起的,而承包商往往難以證明,給承包商帶來風險。
承包商未履行告知義務的風險。如隱蔽工程覆蓋前的通知、承包商對工程放線時發現工程師通知的基準錯誤要及時警告,保險事項發生變動、遇到不可預見的物質條件要及時通知等。不履行這些義務,承包商會失去索賠機會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延誤風險。包括時間限定期限給承包人帶來的風險,如對承包商提出索賠和不可抗力通知的期限要求,工期延誤風險或未能通過竣工試驗風險。
工程變更風險。如工程數量、質量和工作順序、時間安排等的變更。承包商在投標時根據現場踏勘、工程資料和歷史經驗預測可能的工程變更,采取措施(如對實際工程量可能會增多的內容單價適度偏高報價,反之,可偏低報價的不平衡報價法),可以有效地防范風險。
環境保護風險。合同將保護場內外環境,限制施工作業污染、噪音明確為承包商責任,環保不力成為承包商風險。
合同文件不同解釋引起的風險。合同組成文件種類多,文件間可能出現矛盾或歧義,合同不僅規定了文件優先次序,還規定工程師有對文件中矛盾或歧義的澄清和指示權,由于工程師做出的澄清和指示很可能是不利于承包商的,給承包商帶來風險。
承包商可索賠事項的風險。工程項目多方參與、工作交叉、相互制約,常常難以準確地判斷一項索賠事件的責任方,工程師經常做出不利于承包商的索賠處理,在很大程度上給承包商構成風險。
承包商可投保的風險。承包商可以通過投保方式將建設工程中一些可能發生的風險損失轉移給保險公司,但即時獲得賠付也給工程帶來影響,此外還存在保險賠付低、投保期限過期等保險。
在國際工程項目中,風險是非常多的,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風險,不同的項目風險來源也不一樣。我們常犯的毛病是:在項目跟蹤階段容易狂熱和盲目;在投標階段,常常是短、平、快,工作深度不夠、投標人員各自為戰、經驗不能有效傳遞;結果在實施階段常常遇到的是燙手的山芋,是惶恐;在收尾階段,容易尋找替罪羊,找理由,找借口,真正有經驗的項目經理沒有能夠連續地去做項目,結果新手去做可能會重復交學費。
國際工程風險的防范重在項目跟蹤和投標階段,投標不要盲目,寧可少些但要好些,應從招標書中看端倪,要做好項目的論證、評估,要做足功課。在實施階段要派精兵強將、精打細算、抓住機會。
趙振宇:CIB建設組織與管理專委會委員,中華建設管理研究會理事,美國土木工程學會(ASCE)國際學報Journal of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客座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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