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期間,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對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審計。”這將是繼備受關注的社保基金審計和政府性債務審計之后,又一次全國性專項審計,也是首次全國范圍內的土地出讓金收支審計。
日前,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審計署副署長董大勝告訴記者,預計此次審計結果將在今年底或者明年初公布。目前在東部和西部地區已經各自選好了一個試點省份,下半年將在全國鋪開。 土地出讓金將全面審計 土地財政已經成為決定地方財力的關鍵砝碼,其中的主要用途之一便是還債。
另據國土資源部統計,2013年全國土地出讓總金額達4.1萬億元。財稅專家李文海告訴記者,在目前的分稅制格局下,地方相當一部分的稅收需要上繳中央,而賣地收入屬于政府性基金,除必需用途外,其余地方支配權限較大。這引發了各地的推地熱潮,但同時也帶來了副作用。李文海表示,地方政府對賣地的熱衷直接導致我國非農占用耕地情況嚴重,農民的利益受損。此外,不當使用、非法挪用土地出讓金的現象普遍存在。在此背景下,201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對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審計。 究竟怎樣審計各地的土地賬本呢? 董大勝說,審計工作將分為先試點、再鋪開兩個階段。試點審計不日將正式展開,東部、西部地區各選一個省份作為試點,找出主要存在哪些問題、應該注意哪些關鍵點、如何更好的采用審計技術。下半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審計推向全國。預計審計結果將在今年底或者明年初公布。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認為,審計的重點將是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對土地出讓金的使用規范進行審計。也就是側重于土地出讓金的支出審計。
董大勝表示,土地出讓金的去向要一一進行嚴格審計。“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進行全面審計。這并不是兩個單獨的審計,而是一個審計的兩個方面,同步開展工作。” 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施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建設單位必須補充相應的耕地,以保證耕地不減少,守住18億畝紅線。“我們要核實兩個方面,一是從數量看是否真的補了;二是補上的耕地質量怎樣。”董大勝說“如果在郊區平地占了一畝良田,去山地補了一畝山地,就無法保證質量。” 以審計促解決土地財政 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明確將全面審計土地財政領域,意味著將逐步陽光化,并扭轉其畸形定位。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陳錫文表示,應該把政府從賣地中直接獲得的收入逐步降低,只有降低了,土地才能在使用中更加得到重視,能夠集約、節約利用。
但從另一個角度,全國政協委員、國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長廖永林則表示,“應該客觀地看待土地財政,這部分收益要支撐保障房建設、水利建設、按比例計提教育資金,還要用于水、電、氣、暖、公共交通、城市環境綠化等大量民生支出。” 董大勝告訴記者,土地是一種重要的國家資源,在配置上也應該遵循經濟規律,讓市場起到決定性作用,要讓那些以土地收入為償還債務主要來源的地方政府有穩定的收入,反之則可能帶來系統性風險。 他說,目前基層政府的財力比較少,基層政府財力保障的問題也是進行土地出讓金審計的一個考慮因素,但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總體的考慮。 “事實上,土地財政的根源并非地方政府,而在于央地財政關系的理順,地方的事權多,但財權更多集中在中央,依靠轉移支付難以完全抹平缺口時,土地便被頂在前面了。”李文海說。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也多次強調,財政改革應調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責任,適當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責任,保障市場更加統一、公平和基本公共服務的全國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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