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十二五’后期和‘十三五’期間或將來更長一段時間,都處在推進能源生產消費革命的時期。即從偏重保供向供需并重、過度依賴煤炭向清潔低碳多元化能源發展、偏重依靠國內資源向注重利用兩種資源和兩個市場方向、分產業的分散發展向系統協調發展方向轉變。”國家能源局規劃司司長俞燕山此前曾在中電聯 2014年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會上如是表示。
強化規劃,簡化審批
針對“十二五”期間未有統一電力規劃,行業亂象叢生的局面,俞燕山表示,作為能源規劃一部分,電力規劃要改變“十二五”期間諸多專項電源規劃、區域電網規劃的碎片化現象,加強統籌解決機制。
2013年,數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共取消和下放221項行政審批事項,2004年頒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首次修訂,旨在進一步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對此,國家能源局規劃司副司長何永健在4月2日舉辦的2014年電力規劃發展論壇上表示,取消和下放審批權力意味著將項目交給地方和市場,然而規劃需要進一步強化。“今后省級能源規劃需要由國家審批,涉及到總量布局、區域協調的區域規劃也需經過國家審批,這是因為地方規劃不止立足于本省(地區),還涉及到別的省份(地區)的能源規劃布局。”
“此外,國家還將簡化審批程序,編制未來5-7年的規劃,并按規劃實施。省級規劃將采取年度審批的方式,相當于一次性‘打包’審批路條,實現規劃代替路條。其中,具有良好節能減排效益和民生效應的清潔煤電項目,可以單獨列出。”何永健進一步說。
進一步優化電力布局
何永健介紹,未來我國能源基地將呈現“5+2”支撐的形式,即5個能源基地——山西、新疆、蒙東、西南、鄂爾多斯盆地(包括陜西北部延安、榆林地區,寧夏東部,甘肅東部);2個能源帶——東部核電帶和南海深海油氣。從開發時序看來,近期提供能源支持的是“四基一帶”(新疆、南海屬于遠期規劃), “十二五”末期能源生產能力占全國70%以上;新增能源8億噸標準煤,占全國90%以上;從跨省區輸送來看,其未來新增能力要超過100%。
根據國家電網的電力流方案,2020年,東中部12省受入電力3.5億千瓦(煤電2.56億千瓦),其中有37.4%的電力來自晉陜蒙寧新,2011-2020年,晉陜蒙寧新五地新增電力將占全國的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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