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1)日舉行的四川全省國土資源工作會透露,2016年底前,四川將在全省范圍內頒發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以取代原先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發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同時,不再發舊的房產證、土地證等。過去已經登記的證書仍然有效,只有在再次發生交易行為時,才會換發新證。國土系統會按照“發新才能停舊”的原則,確保工作平穩過渡。
去年,四川省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整合和機構設置提前完成,為頒發新證做好了前期準備工作。今年,全省國土資源系統將加強統一登記窗口建設,建成運行統一登記信息平臺,全面具備頒發新證的條件。
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對老百姓而言主要指土地、房屋等。有十項不動產權利需要辦理登記: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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