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近4年的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有消息稱即將收官。根據近期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于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要求,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將剩余的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四大領域納入“營改增”范疇。
具體到浙江省,房地產行業的“營改增”會什么時候實施,又將會給房地產企業帶來哪些影響?
浙江省還沒有接到具體文件
關于房地產行業的“營改增”,一直是備受熱議的話題,早在2012年,我國就對“營改增”進行了實質性推進工作,目前也僅剩下四大領域沒有完成該項改革。
從理論上而言,“營改增”可以減少企業重復納稅的環節。因為“營改增”是指由原來按照收入全額的一定比例對企業征收營業稅改為現在征收增值稅。增值稅的納稅方法為“稅款抵扣”法,即“銷項稅額”抵扣購進取得的“進項稅額”。
當記者電話咨詢浙江財稅12366熱線時,工作人員表示,對于“營改增”還沒有接到國稅總局的相關通知。
這一說法也得到了在杭房地產企業的證實。“我們集團和國稅總局也都在保持聯系的,現在還沒有聽到什么風聲。”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在杭分公司的財務總監告訴記者,具體的時間表還沒有定論。
三個方面房企最關注
對于這個和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改革,究竟哪些方面最受大家的關注?
首當其沖當然是稅率。目前房地產業實行營業稅,稅率為5%,而有相關稅務人士預測,房地產業可能將實行11%的增值稅稅率,“如果企業內部管控良好,與實行營業稅相比,理論上營改增后企業稅負還可能有所降低。”一位財務老總告訴記者,這僅僅是理論上而言,“因為目前抵扣項目還不明確,上下游行業增值稅抵扣情況也不明晰,像是農民工工資這一塊,肯定是沒有相關票據的,那么這部分成本就會轉嫁給他們的上游,也就是我們開發商,這就造成了稅負上升。”
抵扣項目有哪些,房企也頗為關心。比如說占到房地產企業成本中最大一塊的土地成本,“特別是在杭州,土地成本幾乎占了一半以上,那么土地購置價能不能抵扣、怎么抵扣?這是企業稅負能否減少的關鍵。”上述大型上市公司在杭分公司的財務總監如是說,“我們是從地方政府買的地,他們不是企業,不可能開具增值稅發票,這又該怎么辦?這都是急需解決的問題。”
除此之外,實行增值稅之后,房地產企業的新老項目如何處理也是難點。比如,一個房地產項目已經完工但銷售尚未結束,如果在這個時點實行“營改增”,稅率將從此前的5%營業稅變為傳言中11%的增值稅。由于項目已經完工,不可能取得原材料等進項抵扣發票,而房屋的銷售合同已經確定,房企也很難修改價格,如果馬上進行“營改增”,可能會增加企業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