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草案)》。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必須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把提高供給體系質量作為主攻方向,顯著增強我國經濟質量優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必須把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的政策落實好。其中,去杠桿的內容就包含“營改增”。
什么是營業稅和增值稅
要想全面了解“營改增”,那么我們必須首先要清楚地了解營業稅和增值稅分別是什么。
營業稅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各種應稅勞務收入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收入比較穩定。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計征方法簡便。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營業稅扣繳義務人:(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扣繳義務人。”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營改增的意義及影響
通過對營業稅和增值稅的了解,我們會發現這兩種稅種涉及到對某些行業領域進行重復征稅的問題。稅收作為一種經濟杠桿,是調節經濟發展的一種手段,對部分行業領域的重復征稅,會阻礙它們的發展,也無法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
營業稅改增值稅,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營改增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使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有利于企業降低稅負。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作出的重要決策。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賦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增值稅是世界上最主流的流轉稅種,與營業稅相比具有許多優勢。增值稅與營業稅是兩個獨立而不能交叉的稅種,即交增值稅時不交營業稅、交營業稅時不交增值稅。兩者在征收的對象、征稅范圍、計稅的依據、稅目、稅率以及征收管理的方式都是不同的。
營改增在全國的推開,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2011年,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將廣播影視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范。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的范圍是交通運輸業以及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
2016年3月2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向社會公布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和《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至此,營改增全面推開所有的實施細則及配套文件全部亮相。
2016年4月30日,國務院發布了《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明確以2014年為基數核定中央返還和地方上繳基數,所有行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均納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圍,中央分享增值稅的50%,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50%,過渡期暫定2年至3年。
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全面推開。
2016年6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后,北京市西城區國稅局迎來首家申報納稅企業,首個納稅申報期順利開啟。
在談論營改增的影響時,相關人士認為,營改增之后,自己企業的負擔反而加重了。SOHO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潘石屹表示:“營改增之后,算下來交稅也有一些減少,可這只是一個稅種,還有其他稅,比如房產稅,辦公用房現在不按成本收,而是按租金收稅,去年實際的稅收反而增加了。”
全面實施營改增,一方面實現了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基本消除了重復征稅,打通了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了社會分工協作,有力地支持了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比較完整地實現了規范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有利于擴大企業投資,增強企業經營活力。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產業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此外,營改增有利于增加就業崗位,有利于建立貨物和勞務領域的增值稅出口退稅制度,全面改善我國的出口稅收環境。
推動營改增成果法治化
2016年5月1日,我國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至此原先實行營業稅的服務業領域統一征收增值稅,意味著我國全面取消了實施60多年的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際已停止執行。
為鞏固和擴大營改增大幅減稅成果,必須修改相應法規,并重新以法規形式確定下來。因此,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草案)》。全面取消營業稅,調整完善增值稅征稅范圍,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規定為增值稅納稅人,并明確相應稅率。根據13%這一檔增值稅率已取消的情況,將銷售或進口糧食、圖書、飼料等貨物的稅率由13%降至11%。同時,目前對部分行業實施的過渡性政策保持不變。
營改增就是要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以稅收的方式調節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弊病,實現對企業的減稅降費目的。從而激發企業的市場活力和競爭力,實現我國貿易出口的增長和拉動外商投資的增長。推動營改增成果法治化,是一場有利于企業發展的稅制改革,激發了企業創造活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培育新增長動能,最終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