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至2017年三季度末,浙江省所有增值稅納稅人總體實現凈減稅1383.79億元。
浙江省于2012年12月1日實施營改增試點改革,試點范圍包括交通運輸業及部分現代服務業等7個行業。其后又先后將廣播影視服務業、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電信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2016年5月1日,全省金融、建筑、房地產、生活服務等四大行業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改革。營改增實施近五年,共為我省減稅1383.79億元。其中,營改增試點一般納稅人實現凈減稅815.33億元,營改增試點小規模納稅人實現凈減稅79.38億元,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增加進項稅額抵扣實現凈減稅568.46億元。全省共有營改增試點納稅人155.83萬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3.38萬戶,占比15.01%;小規模納稅人132.44萬戶,占比84.99%。
營改增改革對我省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改善企業營商環境、推動創業創新等都產生了積極影響。"在營業稅稅制下,我們的建筑材料無法抵扣進項稅額。全面營改增后,采購的材料可以扣除分包進項稅金,使得實際稅負下降。"浙江振豐建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企業今年1月至9月應納稅銷售額合計為66290.58萬元,當期繳納增值稅1362.29萬元,較營業稅減少626.43萬元,降幅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