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危機,是指債務企業資不抵債,無力償還債權、債務而引致的信用危機。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債務危機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它小者決定企業的生死,大者引起社會的動蕩。如何有效地處理債務危機,成為當下企業家最為頭痛的一件事。
自2014年上半年以來,各地反映企業資金鏈、互保鏈斷裂導致民企業主“跑路”事件持續頻發,對區域經濟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企業主不斷“跑路”?如何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經濟參考報》記者回訪2011年溫州“跑路潮”中的多名影響較大的“跑路回歸”企業主后發現,企業主“跑路”的直接誘因是當時不知該如何處置突如其來的巨額債務擠兌而產生的極端恐懼感,“無知”、“無策”、“恐懼”是三個關鍵因素。
為了應對企業債務危機,前不久,記者走訪了素有債務重組第一人之稱的上海中和正道首席經濟學家周德文教授。周德文告訴記者:“企業擔保鏈連帶效應是引發企業債務危機的主要因素,擔保鏈還不是疾病,它是瘟疫!盤活債務重組,切斷擔保鏈是企業走出債務危機,自救重生最佳選擇。近來全國各地頻發民間借貸危機,影響社會穩定,溫州等危機先發地區總結出債務重組等危機重組模式,實踐證明是危機企業走出困境的一條途經。”
2011年下半年,溫州地區發生了民間借貸引發部分中小企業債務危機。據媒體報道,當年上半年溫州累計發生民間借貸485.5億元,月利息3—5分,個別甚至高達6分至一角。導致許多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接連發生老板“跑路”甚至跳樓,企業倒閉、員工拿不到工資等系列事件。
周德文告訴記者,企業債務危機不只發生在溫州,全國各地都存在,2012年末,中國企業債務大約為65萬億元,占GDP之比達125%。國際上成熟的經濟體企業債務一般會達到GDP的50%—70%,中國企業是這個數的2倍,是全球平均水平的3—4倍。近兩年來,中國企業的債務危機不僅沒有緩解,而且更趨嚴重,不容等閑視之。
較早發生企業債務危機的溫州市,當年有一條重要措施就是對一些重大或跨行業、跨區域的資不抵債的企業實行債務重組。周德文說,企業發生債務不能按時償還時,一般有兩種方法解決債務糾紛:一種是采用法律手段申請破產,強制債務人將資產變現還債,破產程序需要較長時間,在債務人嚴重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債權人的債權將無法如數收回,結果是“魚死網破”,雙方損失慘重。另一種方法是修改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既可避免債務人破產清算,獲得重整旗鼓的機會,又可使債權人最大限度地收回債券款額,減少損失。可謂“兩全其美”。這種方法尤其適用于雖然發生嚴重債務危機但仍有盈利能力和發展潛力的企業。
“采取何種方式進行債務重組,要根據負債企業的具體情況。從一些負債企業債務重組的實踐看,很少采用單一方式,一般都需要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方式,如債轉股、變更債務償還期限、轉讓部分資產等多種方式結合進行。”周德文說,債務重組,是擺脫企業債務危機的明智選擇,而債務重組往往需要與資產重組相結合,方能取得更好效果,實現企業“起死回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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