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抬頭錯了怎么辦,已經繳稅了,可以作廢重開嗎?需要帶什么資料呢?(發布日期:2015-09-25 發布機關:江西省國家稅務局)
答:您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復如下: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二條規定:代開專用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按照專用發票有關規定處理。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時填寫有誤的,應及時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代開專用發票后發生退票的,稅務機關應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作廢或開具負數專用發票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上述回復僅供參考,若您對此仍有疑問,請聯系12366熱線或您的主管稅務機關咨詢!
2:代開的房屋租賃費發票,已繳稅,抬頭為單位,但抬頭和金額寫錯了,怎么申請退票和退稅?(發布日期:2015-11-13 發布機關:河南省地方稅務局)
答:河南地稅12366指揮中心答復: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納稅咨詢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示的信息簡要答復如下:代開發票作廢,需要您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稅。上述回復僅供參考。具體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者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感謝您對河南地稅的關注,期待下次為您服務!
2014年12月5日-6日,由《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聯合北京天揚君合稅務師事務所舉辦的“施工企業‘營改增’應對策略與實務操作研討會”在浙江杭州順利舉行。
建設網首頁 | 關于我們 | 聯系我們 | 管理案例 | 會議活動 | 施工企業管理雜志 | 我要投稿
版權所有:北京華信捷投資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施工企業管理》雜志社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四環西路186號漢威國際廣場二區9號樓5M層西區 郵編:100070 電話:010-68520349 傳真:010-68570772 E-mail:sgqygl@chinacem.com.cn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072號 京ICP備09092133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