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兩條為何要寫這篇文章的理由:
1、有現實需要。
近年來,因為出口增長速度的放緩和靠投資拉動內需政策的不可持續,相當一部分企業,特別是那些在“激情燃燒的‘四萬億’歲月”有著強烈擴張沖動的企業,慢慢陷入了生存的危機。
于是,老板跳樓自殺的,卷款跑路的,突然間銷聲匿跡的新聞接二連三。如此,有關中國企業的善始善終問題則日益凸顯在我們面前
2、有理論必要。
僅管,自古“人之情,莫不惡死而樂生”。
僅管,每逢形形式式的開業典禮,有鮮花、有掌聲、有彩旗、有美女、有“煙花、煙花滿天飛”。
僅管,那數不勝數的專家、學者,那浩如煙海、汗牛充棟般的文章典籍總是在誨人不倦,不遺余力地教導企業要如何、如何的生,怎樣、怎樣的做百年老店?
但是,我們還不得不承認:中國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五到七年。還不得不去面對:每個企業,不論規模大小,歷史長短都難免一死。
既然,中國企業的死是注定的。
既然,企業從生到死是一個持續的,不可分割的過程,那么,正視它,理性地去分析研究它就是不可或缺的,否則,我們的企業管理研究就稱不上完整。
我當然不是第一個談論中國企業該如何、如何生的,但我肯定是第一個主張中國企業應怎樣、怎樣善終的。并且,我相信它無疑是一個有價值,有意義的課題,有興趣的傳媒不妨就此來個專題或論壇,或許能引起各界對這個問題的重視。
接下來,我將從四個方面來拋自己的磚,引讀者朋友的玉。
其一:什么是惡死?
人有暴死、兇死、橫死、尋死、慘死、嚇死等惡死,企業也有。
一方面,我曾在《中國企業的病根子》一書中講,小企業猶如大海中航行的小船,船小好掉頭固然是它的優勢之一,但如果說到預測和抵御外部風浪的能力,它相比于航空母艦可能要忽略不計,稍大一點的風浪就會讓它死無葬身之地。
另一方面,我們中國,雖歷經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但還遠遠不是一個法治而規范的市場經濟。除掉在西方社會常見的市場本身的風險外,政府治理的、政策的、法律的、壟斷的、社會環境的,種種有形、無形的不確定因素太多,甚至于一個流氓地痞的蠻橫,都可能讓一個企業非正常死亡。
中國企業惡死的種類很多,限于本文的主旨,我這里所講的惡死特指前面已經提到的老板跳樓自殺和卷款跑路之類的情形,他們大致有幾個共性:
1、經營已難以為繼。2、不能按法定的程序終結企業法人的生命。3、這類的惡死是可以通過幫助當事人改變觀念而轉化為“善”終的,這也正是我寫下這篇文章的宗旨所在。
其二:為什么會惡死?
簡言而之,出于老板對企業破產、臉面和金錢的不當理解。
誤解1、破產就是無能。
對這種誤解無需作過多的解釋,很多對破產老板冷嘲熱諷的人,恰恰是那些一輩子患得患失,連破產機會都沒有的人。
破產固然有許多人為因素,但也有不少客觀因素,決不能簡單地將破產與無能劃上等號。很多情況下,最早在危機面前破產的往往是那些在行業中沖勁十足,敢說敢為之人。他們有能力,有夢想,但他們突然間觸上了時運不濟的礁。
還有的可能連時運不濟都不是,要怪只能怪他的厚道。像我認識的一位做貿易的老板,自身的生意做得很好,也格守專業化的經營之道。他的破產純粹是由于替朋友擔保了一筆貸款造成。
誤解2、人活一張臉。
一些老板原本因為有錢,走到哪里都很神氣,后來出于做大事業,實現更大個人價值的需要,逐漸借了很多債,而且其中有不少是來自于親朋好友的高利貸。最早發覺財務支付有困難時,還想努力的掩蓋,結果陰天馱稻草越馱越重,等到有一天,實在撐不住了,紙包不住火了,身心俱疲了,眼看一大堆債務償還無望了,很快將千夫所指,顏面喪盡,從此將進入萬劫不復之地,想想還不如一死了之,一了百了。
人生在世,固然要講究臉面,但如果過于要臉,乃至因為要臉而喪失了正視現實的勇氣,所謂死要面子,則臉面就成為自己的沉重枷鎖。試想,如果當事人不是那么的太要臉皮,如果當事人早一點向債主們說出真相,該還的錢還,不該還的不還,或不以申請破產保護為恥,如果當事人不是為了面子而拼著老命的拆東墻,補西墻,墻墻難補;借新債,還舊債,債債難還,那么,事情也許并不會那樣壞。
誤解3、死得窮不得。
在跑路的老板中,有故意以高利貸為誘餌,從事金融欺詐的。
有原先一直從事正當經營的,只是在感到前途無望后,因害怕重新過上一無所有的生活,便開始借助之前的信用,從生意伙伴或銀行或左鄰右舍那里撈上一筆,然后突然間銷聲匿跡。
也有的雖無主動騙取他人錢財的行為,但一看大勢已去,便完全置員工、置生意伙伴利益于不顧,逃之夭夭。
除去故意從事金融欺詐者不在我們的勸“善”范圍外,后兩種情形都是一念之差。他們因為從一無所有中過來,深知發家致富之不易,所以,當面臨新的一無所有時特別恐懼,結果寧可冒著被抓回的危險,寧可將多年積累的信譽毀于一旦,寧可從此踏上背井離鄉的不歸路,寧可背后被所有人千詛萬咒,也不肯留下來善終。
這些人倒該學學十來年前的史玉柱。一次破產不等于終身破產,只要留得青山在,只要留下好的信譽和人品,只要肯繼續奮斗,就不愁沒有東山再起的機會。哪怕真的翻不了身,依我看,做一個能夠善終,腰桿挺直的破產者,無產者,也比做一堆茍且他鄉的行尸走肉強上十倍。
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企業破產,理應是一種常態,一種正常的新陳代謝。破產既不代表無能,也不是一破定終身,更不是什么丟人現眼的事。相反,真正人所不齒的倒是那些軟弱、茍且和不負責任的逃避。
其三:什么是善終?
善終的前提是不得不死。
一家企業因為應對危機的能力差,被社會上的利益相關者提早逼死,雖說也是惡死,并且可以防范,但卻不屬我們主張的善終。
很顯然,我們所講的善終就是一家企業在面臨不得不死的情境時,要死得合法,死得有社會責任,死得平靜而安詳,死得從容而鎮靜,而非死得惡心,死得窩囊,死得茍且,死得齷齪,死得血腥,“我死后那怕洪水滔天”,死了還要拉個墊背的,同歸于盡的死,傷害無辜的死。
記得兩三年前,廣東有家來自香港的老板,在理性地作出關閉工廠的決定后,不但妥善地處理好一切債務,而且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自己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仍然盡最大努力,超出國家標準補償了自己的員工,這是企業善終的典范。
為這種善死的典范,我愿意借用一句藏克家的詩:有的企業破產了,他們還存活著,他們敢于擔當,牢記責任的精神永遠活在世人的心中。
老板朋友們,切莫忘記善終也是你們應盡的社會責任啊!
其四:為企業創造一個善終的環境。
從政府的角度講,要努力為企業創造一個善終的政策環境,或者一個良好的退出機制,要讓企業死得容易,死提簡單,死得便宜。
有些地方,緣于招商引資上的不易,所以,只要你企業開張了,就千方百計地不讓企業死,讓企業求死不得,讓企業死不起,想死沒那么便宜,想死也得繳上一大筆不菲的“喪葬費、墓地費”。
從利益相關者,尤其是債權人的角度講,也需要理性和寬容。只要面臨破產的企業沒有故意的欺詐,只要是正常經營產生的債務都得按《破產法》程序處理。債權人,包括高利貸的個人都得冷靜對待。該自己承擔的風險,不能一古腦兒地全怪了破產的企業主去。
從企業本身的角度講,市場經濟畢竟是風險經濟,只要是出門遠航,盡管眼下風和日麗,風平浪靜,你也要為可能到來的不測之禍作點準備,為可能的善終做點預案。常常要抱有“也許我告別,將不再回來,也許我倒下,將不再起來”的心理打算。這樣,企業在不得不死的意外面前,才不至驚恐萬狀,死得很慘、很難看。【作者:趙伯平 來源:中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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